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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安排
录播课程表 | 视频开放时间说明 |
1-1 报税安全的必要条件 | 报课后即可学习录播视频,学习期90天。 |
2-1 别混淆 | |
2-2 收款凭证的实务运用 | |
3-1 文件规定 | |
4-1 支付银行费用的风险 | |
5-1 文件规定 | |
6-1 税前扣除凭证的含义 | |
6-2 凭证效力与期限 | |
7-1凭证补开制度 | |
赠送资料:电子版课程讲义 |
教学大纲
一、报税安全的必要条件:业务(摘要)凭证、分录的“五性”原则
(一)必须“三位一体”
(二)必须同时满足“五性”
二、不需要发票----收款凭证
(一)别混淆---税会含义的差异
1.收款凭证
2.付款凭证
(二)文件规定
(三)适用情形之一: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即国家机关
(四)适用情形之二: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
(五)收款凭证的实务运用
1.食堂经费的利好---自办食堂
2.他与个人提供的劳务或者服务相关的零星开支
3.特例:可以收据都不用------企业发放给消费者个人的小额电子红包或优惠券
三、不需要发票----分割单
(一)文件规定
(二)几个混淆的概念
1.应税劳务
2.分割单
(三)适用情形
1.适用情形之一:共同接受
2.适用情形之二:租用
3.食堂经费的利好---搭伙
4.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等杂费---个人出租
(四)为什么不采用转售开票的方式,而是采用分割单?
1.其实可以转售开票
2.水费的特殊规定
3.不采用开票方式:主要是考虑了双方的增值税负担
4.不采用开票方式:出租方原因
5.应税服务能否转售?
6.建筑业是否适用业主的水电费分割单?
7.别遗漏:分割单对应的费用与进项税的转出
8.分割单的证据链要求
四、28号文的溢出效应----冲击波
(一)支付银行费用的风险
1.规定
2.实务理解:
3.结论
4.提醒
(二)现金支付可能不能税前扣除
1.实务理解
2.实务案例:不怕一万怕万一
3.提醒:
4.政策依据
五、非应税项目支出的扣除凭证
(一)文件规定
(二)收到的12种不征税发票财税处理
六、税前扣除凭证一般性规定
(一)税前扣除凭证的含义
(二)凭证的层次性划分
1.从整体来源划分:境内、境外
2.境内凭证的划分
3.境外凭证
(三)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应遵循的原则
1.真实性
2.合法性
3.关联性
4.注意
(四)凭证效力与期限
1.税前扣除的必要条件
2.期限要求
3.关于凭证无效的规定
(五)专条强调了:完整性
(六)新政策下的税前扣除凭证的类型
七、特殊情形下税前扣除凭证的税务处理
(一)凭证补开制度
(二)无法补开、换开发票下税前扣除的标准
(三)汇缴后无效凭证的60天提醒制度
八、附件完整性的要求
学员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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